根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申請人應是離婚雙方當事人,若一方當事人想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兩種途徑:
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可以辦理的手續(如公證書)的,申請人可以憑原房產證、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可單方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人須憑原房產證、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等資料,方可單方申請辦理房屋轉移手續。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辦理夫妻離婚房屋所有權過戶登記手續,申請人應是離婚雙方當事人,若一方當事人想單方申請登記,可通過兩種途徑:
一是若離婚協議上明確了房產歸屬和單方可以辦理的手續(如公證書)的,申請人可以憑原房產證、離婚協議書、離婚證、身份證及登記機構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等,可單方申請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二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人須憑原房產證、協助執行通知書、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登記申請書,身份證等資料,方可單方申請辦理房屋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