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小產權房在全國來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小產權房的交易越日漸見漲,雖然部分省市正在進行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試點并出臺一些辦法,但是也有部分省份規定,城鎮居民購買小產權房的合同無效,購買的小產權房無法上市流通,不受法律保護等。具體的小產權房的相關法律問題有哪些呢?下面滬律網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
一、小產權房存在的風險問題
有關部門多次強調,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者所謂的小產權房,雖然現在小產權房價格便宜,但由于不受法律保護,購買小產權房往往面臨巨大的風險。
1、沒有房產證,流通受限。住房建在集體土地上的,不允許對外銷售,沒有法律保障,拿不到產權證,對外流通受限。
2、拆遷補償難。小產權房大多屬于違章建筑,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3、質量難保證,房屋質量監管往往不到位,存在偷工減料現象,有安全隱患。
4、位置偏遠、交通不便、配套不完善、物業管理滯后甚至沒有物業。
5、繼承、遺贈產生麻煩。
二、小產權房的法律問題
1、小產權房土地使用不合法
小產權房為建立在集體土地上,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在集體土地上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先由國家依法征收土地,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轉,再將征收的土地出讓給建設單 位,建設單位繳納土地出讓金后才能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才得進行房地產開發。然而小產權房避開土地征收制度,未進行行政審批,繳納土地出讓金,徑直在集體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其土地使用違反我國法律規定,屬于違法用地。
2、小產權房開發、交易程序違法
房地產開發需要經過立項、可行性研究、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申領建設工程許可證、施工、竣工驗收、房屋租售等多項程序,在此過程中需要接受行政監督,辦理各種各樣的行政審批、許可手續。然而小產權房的開發建設,無法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開工證、預售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等,為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及其他稅費,其開發、交易程序違法。
3、小產權房權利缺乏完整性
由于小產權房土地使用不合法,開發、交易程序違法,因此購房者無法取得有國家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而其權屬只是由村委會蓋章以證明,或由鄉鎮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因此小產權房的所有者不能像城市商品房的購買者一樣對房屋擁有明確、完整的產權,不能對房屋進行絕對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這些權利是不完整的。即使小產權房的購買者行使這些權利,也會因為權利的欠缺或不完整而受到阻礙,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提供的關于小產權房法律問題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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