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文為你解讀小產權過戶的法律知識,為小產權過戶提供相關案例,提示購房者慎重選擇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作為一種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子,因為其低價,地勢位置較好,在不斷攀升的商品房房價背后,小產權房成為熱銷。但是,小產權房可以過戶嗎?小產權房的房產證收到法律承認嗎,當小產權房遭遇拆遷時,又該何去何從。
小產權房不能過戶
“小產權房”是一些村集體組織或者開發商打著新農村建設等名義出售的、建筑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小產權房一般是集體土地建的房子,不是說沒有房產證,它的證一般是綠色的小本本,不過2010年后也有的地方是紅色的大本本,不過你注意看,它上面蓋的一般是鄉政府的章,不是房產局的,小產權房沒有土地證的。不能過戶,當可以協議買賣,有風險。
小產權產權不受法律保護
購買小產權二手房的風險遠遠要比收益大得多,消費者最好不要再將目光集中在這種產權類型的二手房上面。首先,所謂小產權、鄉產權只是當地政府用宅基地蓋起的房子,沒有真正的產權,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即使作為完全自住的房屋,沒有房產證,就意味著購房人不是合法產權人,不能以法律為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小產權房遭遇拆遷無補償
如果小產權、鄉產權在國家規劃用地范圍之內,那就是“拆你沒商量”,國家不會給你同等于大產權的拆遷款,即使有補償,也是很少的一部分,并且因為法律不承認房主的產權,很可能補償費用只給農村的大隊或者鄉政府,這樣,房主的利益保障等于是沒有任何的法律支撐。房主沒有權利跟國家討價還價,想當“釘子戶”都沒有機會。小產權、鄉產權還不如使用權有保障。
相關案例
低價小產權房是實惠還是陷阱?
來自沈陽的楊先生在通州區大玉園社區買了一套小產權房,購買時銷售人員介紹到目前社區已入住面積達85萬平方米,是肯定不用擔心被拆遷的。并承諾可以辦理過戶,但后來楊先生發現所謂的過戶實際上是推銷人員設下的迷陣,過戶合同是在當地村委開出的,而通州區建委對這樣的過戶是既不承認也不辦理的。“如果項目沒有‘五證’,一般情況下都屬于小產權房,而小產權房就相當于沒有產權,因為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一般都只有使用權。”市建委熱線的工作人員解釋道。
小產權房有產權證無法過戶
林女士多年前在寶安買了一套房,80多平米才16萬元,之所以便宜,是因為該套房產為小產權房,而且,當時產權屬于一家公司,由公司一位股東賣給她,由于無法辦理正規的過戶手續,該股東直接將產權證件等資料交給林女士,拿錢走人。后來,這家公司破產倒閉,股東們也不知去向,如今林女士拿著一套寫著別人名字的房產,不知如何是好。
小產權房過戶拆遷沒保障
身為城鎮居民,卻購買了一套農村房屋,并在當地實施土政策的特殊情況下辦理了過戶。 過戶后,又把戶口遷入了所購房屋。“這房子就是我的。”諸城市的趙愛玲本以為鐵板釘釘的事,卻在舊村改造中起了波折。面對巨大的拆遷利益,原房主別煥法反悔了,起訴房管部門及趙愛玲房屋過戶無效。雖然趙愛玲指責別煥法不守誠信,但在經歷一審、二審和再審之后,她卻敗了訴。因為法律政策都有規定:農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趙愛玲遭遇了買小產權房的后遺癥。
溫馨提示:
購買鄉產權住宅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我國現行房地產法律,鄉村土地屬于集體土地。集體土地的用途目前主要有兩種:一是作為宅基地供農民居住;二是作為農用地進行農業生產。而在國家對集體土地進行征收前,集體土地是不能在市場上自由流通的。所以相對于普通商品房產權而言,鄉產權房屋如果僅從法律層面上來看,交易受到限制,是不能買賣的,而且購買類似的住宅后,是不受到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