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合法化會給中國帶來什么影響呢?要使“小產權房”合法化,其實解決的辦法很簡單,《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已有現成的辦法。即: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小產權房”補繳土地出讓金。而國家征用農村集體土地的出讓金是非常低廉的,即征地補償費(并非市內土地的掛牌價),所以,一平方頂多幾百元,大多不超過500元。這樣的“小產權房”仍非常之便宜。
而“城市規劃區”外的“小產權房”,連土地出讓金都不必補繳,便可發給產權證,讓“小產權房”變成“大產權房”。
什么是“城市規劃區”?該法并未給出定義。我們只好按“城市規劃局轄區”來理解吧。若不妥,請權威機關作權威解釋。還有,由政府收購“小產權房”,用于“低保房”、“限價房”,不也是一條很好的出路嗎?
不要以為這是對“小產權房”既成事實的無奈之舉,事實上,“小產權房”是構建房地產市場多極化的一枚棋子,是打破高度壟斷的房地產市場的一個有效缺口。中國需要多極化的房地產市場,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原本就不該是大一統的。這又像今天的世界格局,只有在多極化的格局中,才有世界的和平、繁榮和進步。
“小產權房”的合法化將會為徹底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打開一條新路。“三農問題”說到底,是中國式的土地制度問題。“小產權房”的合法化將極大地推動中國式的土地制度的消亡,推動中國式的土地制度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