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集體產權房的弊端(七)
村民證不合法
有很多開發商為了更好銷售房子,避開農村集體產權房只能在集體之間買賣的法律規定,而出奇招,就是給買房的城鎮戶口的消費者辦理一個農村的村民證書,這樣,就可以用本村村民的名義來買房。而事實上這種由村委印發的村民證是毫無用處的,就連買賣行為的真實性也無法起到證明作用,況且這種村民證本身就帶有違法性,是不能作為以后有關法律糾紛證據的。
買房子是一生的大事,可以說關乎我們的幸福,中國有句俗語叫: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有誰敢說自己運氣就那么好,所買的房子以后不會出現問題哪?而事實我們也可以看出,因為集體產權房而產生的糾紛在房產案例中是占有相當比重的,所以我們在購房時一定不能貪圖一時便宜,而為自己以后引來無盡麻煩,很可能最后會失去辛辛苦苦賺來的房子。買房子一定要理性在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