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廣州市個別區域又重現推銷“小產權房”的現象,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專門下發《關于不要購買“小產權房”的公告》,下狠招阻止“小產權房”買賣。公告中指出:‘小產權房’銷售所得款屬于非法所得,‘小產權房’買賣一經查證,市民買‘小產權房’的房款會作為非法所得款項被沒收,希望市民不要抱任何僥幸心理去購買。”
6月20日,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和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均明確表態,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出售的所謂小產權房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此態度一定要堅決,否則將對社會造成不良導向。
專家指出買“小產權房”的三大風險
記者從相關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了解到,違規銷售的“小產權房”雖然價格低廉,但背后存在三大風險:
首先,由于“小產權房”的違法“身份”,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動產權。“小產權房”交易中所謂的“集資房協議”、“公證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
其次,由于不合法,沒有經過規劃、土地、建設等部門的審批,這類房屋在質量、配套設施、物業管理、水電等方面都可能存在問題,就因為房屋沒有合法身份,損失也就無法得到賠償;
再其次,這種房子買賣一旦遇到糾紛,購房者將無法維權。有些村民低價買了房子后,又轉手把房子賣給別人。或者根本就是以自己的名義替別人買房,兩人之間雖然有協議,但因為大前提不合法,一旦有一方反悔,便沒有辦法去追究對方的責任。
有關部門強調“小產權房”合法化口子不會開
有關專家明確指出,“小產權房”合法化的口子絕不能開,一旦開了,將直接威脅到我國18億畝耕地紅線的安全。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強調,“小產權房”不合法,尤其對違法占用耕地開發房地產的更要嚴肅查處。該負責人表示,廣東省關于加強宅基地管理的有關意見正在醞釀中,對相關問題也將予以進一步明確。
廣東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廣東省不會對“小產權房”進行產權登記,對于違法用地、違反建設規定的“小產權房”態度一定要堅決。
近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對“小產權房”事宜專門作出回應,向社會發布了《關于不要購買“小產權房”的公告》,提醒市民“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去購買‘小產權房’”。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產中介管理所副書記周運升表示,目前政府正在積極加強禁止購買“小產權房”的宣傳,若發現市民依然頂風購買,相關部門有權沒收其房款。
廣東省土地學會有關專家則表示,對于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的城鎮居民來說,雖然短期內居住可能不會受到影響,但一旦國家根據規劃需要征用該地時,他們不可能獲得賠償。但他強調,購房者應該去追究“小產權房”出售者的責任,向他們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