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離家出走4年,音信全無,妻子想離婚卻不知怎么辦。近日,青山法院依法宣告丈夫死亡,雙方婚姻關系解除。
家住青山的薛華與王旋結婚多年。但后來,薛華迷上了賭博,在外面欠了一大筆外債。王旋多次苦口婆心地勸他改邪歸正,但丈夫卻不聽,兩人為此不斷吵架。
2000年9月,薛華和妻子大吵一架后,離家出走。4年來,王旋和家人多方尋找,但一直沒有他的消息。
在丈夫離家的這段時間,王旋單位的一位同事一直在默默幫助她,日久生情,于是,王旋想和薛華離婚,但卻苦于一直找不到薛華。
去年11月,在朋友指點下,王旋向法院提出宣告丈夫死亡的申請。法院按照有關規定登報公告,法定公告期一年過去了,薛華仍下落不明。
今年11月29日,法院依法宣告薛華死亡。法官稱,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向法院申請宣告其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決宣告之日為其死亡的日期,發生死亡的法律后果,即喪失民事權利能力,遺產依法繼承,婚姻關系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