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丈夫染上毒癮,要求離婚,因丈夫有悔改表現,3月28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做出判決,陳娜要求與葉濤離婚的訴請不予支持。
年近40的陳娜和丈夫葉濤是1994年經朋友介紹認識的,1999年3月登記結婚,2000年生了一個女兒。結婚后雙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從2003年起,葉濤染上了毒癮,經常不回家,從2005年開始有關部門對其多次強制戒毒都沒有效果,家中的積蓄都因其吸毒而用盡,夫妻雙方開始出現矛盾。2007年葉濤因吸毒被勞動教養2年。陳娜認為葉濤的行為使雙方的感情破裂,因此起訴要求和葉濤離婚。
葉濤則認為,雙方是有感情基礎的,由于自己吸毒給家庭帶來了痛苦。但現在真正意識到是自己的過錯,表示努力悔改,雙方的婚姻還能夠繼續保持,所以不同意離婚。
法院認為,兩人是經過互相了解后自愿結婚,婚姻基礎較好。婚后,雙方共同生活期間也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由于被告的不良生活習性,給其自身和家庭帶來了痛苦,導致夫妻間產生隔閡。現被告已經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性,也愿意悔改,且雙方的婚姻尚未達到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程度,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