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外遇妻子憤而離婚 原告起訴前夫追討損害賠償 小田發現丈夫小陳有外遇后,多次勸解不起作用,最后與丈夫協議離婚。小陳離婚后很快再婚,而深受傷害的小田卻一直無法
丈夫有外遇妻子憤而離婚
原告起訴前夫追討損害賠償
小田發現丈夫小陳有外遇后,多次勸解不起作用,最后與丈夫協議離婚。小陳離婚后很快再婚,而深受傷害的小田卻一直無法恢復正常的生活,經朋友的提醒,小田在離婚后對前夫小陳提起訴訟,要求給予損害賠償款1萬元。日前,本市東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小陳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同居違反了《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判決小陳給付無過錯方小田損害賠償款5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小田與小陳2000年結婚,婚后生有一子。去年5月,小田發現丈夫有了外遇,并在外租房與第三者同居。小田知道后,與小陳于去年8月協議離婚,兒子由小田撫養。離婚后的小田心情抑郁,一直無法正常生活。經朋友提醒,今年3月,小田對前夫小陳提起訴訟,要求小陳給付其損害賠償款1萬元。在法庭審理過程中,面對小田的起訴理由,小陳承認了其與他人同居的事實。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小陳屬有配偶卻與他人同居者,小田作為無過錯方在協議離婚時未明確表示放棄提起損害賠償的權利,且離婚尚未滿一年,因此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做出如上判決。
李佩璇律師點評
離婚損害賠償有兩種方式可以得到:第一,在訴訟離婚時,必須在起訴時或應r訴時提出才能得到賠償;第二,在協議離婚時,必須在離婚后一年內向法院起訴賠償之訴,否則一年以后法院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