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已婚者同居能否要求賠償 我在工作中結識了一男子李某,并互相產生了好感。李某開始追求我,并對我講,他因為學習和事業而沒有時間考慮個人的終身大事,希望我能成為他終
與已婚者同居能否要求賠償
我在工作中結識了一男子李某,并互相產生了好感。李某開始追求我,并對我講,他因為學習和事業而沒有時間考慮個人的終身大事,希望我能成為他終生伴侶。見李某各方面條件均不錯,我也中意。我們戀愛了一段時間后同居了。 后來,當我告知他我已經懷孕,并催促他盡快辦理結婚手續時,李某失蹤了。我一調查,才發現李某是已經有家庭的人,而且還有一個女兒,今年都三歲了。原來我受騙了。我想問:我付出了這么多,能要求對方賠償嗎?
你完全可以持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你所咨詢的問題實質是一個貞操權受到侵害后的損害賠償問題。這在民法通則等法律上未做明文規定。但在法理上和司法實踐中都有明確。但是,在舉證上比較困難,你要能證明,當時他追求你時,曾經欺騙你而謊稱單身未婚,你也一直確信他是未婚。否則,很難獲得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