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是指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時遺留的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的制度。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
我國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權的原則,凡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均為遺產,全得由其繼承人繼承;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得非法剝奪或限制;繼承權為絕對權,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義務。
我國繼承權男女平等。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的利益。
繼承的分類如下:
(一)根據繼承財產的方式,分為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
(二)根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財產權利義務的范圍,分為有限繼承和無限繼承。
(三)根據參與繼承的人數,分為共同繼承和單獨繼承。
(四)根據繼承人參與繼承時的地位,分為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