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鄭州市房管局辦事大廳稅務窗口前就擠滿了辦理房產過戶給親屬的老百姓,記者發現,現場大多數直系親屬都按照當初買房子的價格進行過戶,原因是擔心收“差價的20%個稅”,但也有近百萬房產按500元成交的情況。
昨天上午9時,63歲的曹先生拿著房產證原件、身份證、合同來稅務窗口辦理過戶。“我的房子在紅專路上,73平方米。雖然市場價可能值90多萬,但是我準備以500元的價格過戶給兒子。”他說。稅務窗口工作人員問:“500元,是這套房子的實際交易價格嗎?”“是的。”老先生說,“我賣給兒子就這么多錢。”
稅務窗口工作人員受理了他的材料,這意味著,老先生一家可以按照500元的實際交易價格交稅。記者在房管局東區辦事大廳待了兩個小時,發現多數直系親屬間過戶房產按照買房子的價格走。
53歲的鄭州市民韓先生說,他的房子是2003年買的,95平方米,當時才27萬。他準備把房子過戶給妹妹,價格就按照買房子的價格走,“因為擔心妹妹再賣房子時,稅務部門會收妹妹房子差價的20%個稅。”
記者隨機咨詢13位辦理直系親屬間房產過戶業務的市民,發現有一半以上都是按照當初買房子的價格(或者略高)進行過戶。市民林女士擔心:“誰知道稅務部門的政策能管多久?萬一以后再加收我們房子的稅咋辦?”不過,這13名被調查的市民中,還有三四位表示,要把過戶價格定到1萬元以下,定價最低的就數上文說的曹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