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房產抵押逐漸成為房產交易的重要內容,通過房產抵押貸款,短期內一些經濟實力不足的無房者可以圓住房夢。那么,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要注意什么?記者采訪了市房管局產權登記中心抵押登記科工作人員喬兵。
喬兵說,如果您的房子做過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業務,當您將貸款全部還完之后,一定要去房管局再辦理一項業務,這樣才能將自己的房產證拿回來。
有市民看上一個樓盤,貸款買了房子,售樓中心說還要辦理預抵押手續才能正常貸款,很多人不知道到底需不需要辦理這個業務。其實,購房人在預抵押業務辦理完畢之后,待購房人辦理完個人的房屋所有權登記之后,需要進行一個預抵押轉一般抵押業務。預抵押是購房人對所謂的期房進行的抵押,此時并沒有取得房屋所有權登記。一般抵押是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后進行的抵押,期房只有在進行了所有權登記以后具有物權后方可辦理。在商品房成為現房之前,屬于期房階段,此時的房子不具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條件,在貸款之后,市民要想最后拿到屬于自己的房產證,就必須與銀行辦理預抵押轉一般抵押登記。
市民辦理一般抵押登記之后,可以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此時,可以拿上自己的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其他事情,比如購房落戶、給小孩上學、落戶口之類的都可以,也就是說只有在辦理了預抵押轉一般抵押登記之后,才可以拿到房屋的房產證。
喬兵提醒廣大購房者,在知道能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之后,最好在知道能辦理登記之日起的3個月內,盡快辦理房屋所有權的一般抵押登記。如果購房者不進行預抵押轉一般抵押登記的話,當初辦理的預抵押登記證明,將會在自能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3個月后自動失效,也就意味著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憑證沒有了,那么對于購房者與銀行來說就沒有了任何的保證。所以購房者在能辦理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起,最好先進行一般抵押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