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抵押權人在權屬登記網上申請提交抵押房屋有關信息,打印抵押登記申請書并蓋章→受理→三十日領證
房屋抵押登記提交材料:
1、房屋抵押登記申請書(網上打印)。
2、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共有的房屋還需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
3、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原件)。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5、抵押人、抵押權人簽署的房屋出租情況說明(原件)。
6、抵押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委托書必須公證,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中國居民:身份證;
其他有效證件: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軍人學員證、軍官退休證、文職干部退休證、離休干部榮譽證、中國護照;
港澳同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或居民身份證;
臺灣同胞:臺胞證或旅行證或經確認的身份證明;
外國人:護照+居留證或護照中文譯本公證書原件;
7、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的,提交加蓋公章的金融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法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注:抵押權人為非金融機構的,需提交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受托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抵押權人為個人的,需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己購公房抵押的,需提交原公房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央產房抵押的,需提交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
9、評估結果報告或抵押雙方對房屋價值確認的書面協議。
10、上述提交材料的影像資料。
11、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交納費用:
他項權證印花稅:5元/本;
領證的注意事項:
1、領證時間:受理30天(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
2、領證時請在1號窗口領取發證號,發號時間上午:8:30一11:30,下午12:40一15:30;
3、領證時所需材料:受理通知單原件、抵押權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原件及復印件;若抵押權人為非金融機構,需雙方共同到場,受理通知單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加蓋公章的授權委托書。
其他注意事項:
1、錄入過程中,權屬系統中已經存在樓盤信息必須通過選房屋方式錄入,如果沒有樓盤信息則按照測繪的內容錄入;業務流程為一級辦理;
2、所有復印材料及申請資料要求采用A4紙,填寫表格一律采用簽字筆;
3、居民身份證的正反面必須復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4、抵押認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提交監護公證書。
5、抵押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必須出具經公證的委托書;
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并由委托人簽字確認;
港澳臺法人、其他組織、個人的委托書應公證,公證文件在外國公證的需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6、央產房上市出售確認表的辦理地點:朝外大街甲10號(央產房在京上市交易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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