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登記是指房地產抵押關系設定后,當事人按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向市或區、縣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的登記。
房地產抵押登記分成三種情況,一是雙方簽訂抵押合同后的權利設定登記;二是權利內容變更時的變更登記;三是權利消除時的注銷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的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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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房屋權屬及房產抵押登記
房屋抵押須辦理抵押登記
廈門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
房地產抵押登記是指房地產抵押關系設定后,當事人按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向市或區、縣房地產登記機關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的登記。
房地產抵押登記分成三種情況,一是雙方簽訂抵押合同后的權利設定登記;二是權利內容變更時的變更登記;三是權利消除時的注銷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的規定,房地產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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