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是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1.物業管理手續如何辦
(1)簽署《管理公約》。管理公約的內容由開發商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與政策要求而制定,并經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批準。業主(購 房者)對于管理公約的內容一般應接受,如果認為有的打款嚴重不公,可以保留意見。因為,該公約屬臨時性質,在以后的業主大會可以進行修改。
(2)交付物業管理費用等。
(3)簽署各項管理守則,如裝修管理、衛生管理、停車管理、治安管理等
2.物業管理有哪些項目和費用
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項目有8個方面
(1)清潔衛生:樓宇內公共樓道的公共地方的衛生清潔,垃圾清運以及經常性的保潔;
(2)綠化物日常維護:對綠化物進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
(3)治安管理:設專職保安人員每天24小時的巡邏值班;
(4)公共蓄水池維護:樓內公共蓄水池應定期清洗消毒;
(5)水電管理:對配電設備、水泵房及公共水電設施進行日常管理維修;
(6)排污設備管理:清疏和維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糞池;
(7)高層樓宇增設的服務項目:配備專職電梯管理人員,搞好電梯維護、保養;
(8)根據需要增設的其他服務項目。
上述八項公共性服務項目的費用構成如下: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服務項目的物資損耗補償費(含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費),直接用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固定資產折舊費,法定稅費;合理利潤。
根據文件精神,物業管理費的收取和支出,是按照以上服務項目和費用構成并制定收費標準的。至于收費標準的核定和審批,按省物價局文件中所述的條款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