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上述資料還給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業主大會選聘了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服務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