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規定》物業由管理者變“服務員”
《條例》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和《物權法》同時實施。此外,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決定》還將“物業管理企業”修改為“物業服務企業”,將“業主公約”修改為“管理規約”,將“業主臨時公約”修改為“臨時管理規約”。
成立業主大會添新指導部門
此次修改總共有四項。第一項將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增加為成立業主大會的指導部門。
“這項修改是把現實中的做法固定化?!北本┦新蓭焻f會物業管理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秦兵表示,“現實中,大多數小區成立業主大會,一般都是向小區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提出要求,然后在小區所在地的區、縣建委小區辦進行備案?!?/p>
《物管規定》物業由管理者變“服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