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主大會,不用再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交書面報告了。業委會經費的收支情況每半年要公示一次。
昨日,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草案表決稿)》。待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將正式開始實施。
這些修改,是大家建議的結果成立業主大會不用交書面報告
有人提出,業主自治是物業管理中應當貫徹的首要原則。在首次業主大會籌備、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等問題上,政府不宜干預過多。
表決稿采納了這一建議,將二審稿中的相關規定修改為:“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物業管理區域,由縣(市、區)房地產管理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相關“提交書面報告”的要求被刪除。
不再規定業主大會表決規則
二審稿中曾規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根據業主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住宅套數等因素確定。
有人提出,二審稿中的這些規定,表述不夠準確,建議修改完善。
法制委員會認為,須經首次業主大會表決的事項有:制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制定管理規約;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
根據《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決定這些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法制委員會認為,這些規定實質上已經規范了業主大會的表決規則。在上位法已明定“雙過半原則”的情況下,本條例不必再對首次業主大會投票權作出規定。為此,表決稿刪除了二審稿中的相關規定。
專項維修資金歸誰管仍然未定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問題,二審稿保留了一審稿關于“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委員會管理,也可由業主委員會委托市或縣(市)、上街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設立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代管”。對此,有人提出,保留的這款規定,可操作性不強,建議刪去。
經研究,表決稿采納了這一意見,刪去了這款內容。專項維修基金到底要歸誰管理,也交由市政府在制定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時予以具體規定。
這些建議未采納,給您解釋一下原因不準籌備組成員進業委會,不合適
有旁聽公民提出,為了保持公正,參加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的業主,不能成為首屆業主委員會的成員。
法制委員會研究認為,參加業主委員會是每個業主的權利,不能因為參加籌備工作而被剝奪。而且,參加籌備工作的業主,多數比較熱心,愿意為群眾服務,將其排除在首屆業主委員會之外不合適。因此,表決稿沒作相關規定。
怎么監督業委會,上位法已有規定
在條例征集意見階段,不少市民提到了對業主委員會也要加強監督,以保證他們能真正代表業主利益。而常委會組成人員也曾提出,對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違法作出決定,或者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行為,政府主管部門應當依法進行監督、糾正,建議增加相關規定。
法制委員會研究認為,對于如何解決上述問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19條、第12條已有明確規定,鄭州市的法規不宜再予重復。
關鍵詞·籌備組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居委會代表,轄區派出所代表組成,組長由居委會代表擔任。業主代表應不少于總數的二分之一。籌備組工作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關鍵詞·業主大會
籌備組成立45日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
關鍵詞·業委會
業委會由3到11人單數組成,每屆任期三年。辦公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經費的收支情況每半年公示一次。
關鍵詞·前期物業
物業交付使用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關鍵詞·選聘物業
業主大會可依法選聘新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決定提前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應當告知對方,并提前三個月在物業服務區域內公告全體業主。
關鍵詞·收費
業主逾期不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企業可加收滯納金。
(肖海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