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閔行一小區業委會任期即將終止,部分業主在居委會組織下成立新一屆業委會的籌備組。該業委會成員以為自己是當然的下屆籌備組成員,既不去報名登記參加籌備組選舉,又不理睬新一屆業委會的選舉結果,甚至還把地區房地辦告上法院,指責房地辦違法行政。
??物業房產法專業律師曹燕貽:目前新的《上海市物業管理規定》中對業委會到期后如何選舉下一屆業委會這類事沒有做出相關的規定,一般來說這不是換屆選舉,上屆業委會委員不能以當然委員的身份參與新一屆業委會的選舉,而是以普通業主的身份進行重新登記。
??近來有關上述問題的信訪和訴訟在增多,業委會委員自以為是的行為比較普遍,這與目前上海有關業委會缺乏選舉程序、標準等的相關規定分不開,從而給糾紛的產生埋下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