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機構給我兒子報名學習英語,交了二年的學費。現在學習了4個多月我覺得效果不好,想要退款,但教育機構以合同中約定付款后就不能退了為由不退款,這樣合法嗎?
預付的學費屬于預付款性質,原則上不學了,對于沒有使用的學費,可以要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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