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和女方是再婚,父親上個月過世了。父親平時退休工資很高,而且有一些存款,我們準備用這些錢為父親買個墓地,留下的錢,我們子女和女方分。但女方說父親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她有一半,另一半才是父親的遺產,因此墓地的錢,只能從這一半出,是這樣的嗎?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工資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方有一半的權利。而墓地的費用,應當在被繼承人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剩余部分,由繼承人平分。
在線提交留言:馬上留言
立即電話咨詢:133-700-11000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