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認識的網友,和她發生性關系,雙方都是自愿的。但昨天她家屬找到我,。說她未成年人,要我賠償20萬,否則就報案,我有罪嗎?
無罪。只有對方未滿14周歲,你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如果現有的證據足以證明客觀上對方看起來已年滿14周歲,而且對方也未向你明確其未滿14周歲,你也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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