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價的逐年攀升,房子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中最大宗的消費品,目前圍繞房產的糾紛也是越來越多,前段時間,逝者葉先生留下的一套遺產房,在家庭中引發了不少爭議。
逝者葉先生2000年與前妻楊XX離婚,9歲的女孩經法院判決跟隨母親生活,2014年葉先生突發重病,由于需要負擔巨額的治療費用,關于是否賣掉葉先生名下的房子來支付費用,當時葉先生的男方家庭和前妻、女兒的意見產生了分歧。
逝者葉先生前妻楊XX:沒人同意賣房子,后來還是沒賣成,小孩她爸在2014年6月6號早晨4點鐘去世了。整個夏天,都在為房子的事情奔波,一直就沒有結果。
在醫院度過了一段艱難的時間后,葉先生病逝,留下了一套70平米的房產。而在葉先生走后的兩個月,葉先生的母親也因思念過度撒手人寰。
逝者葉先生前妻楊XX:房子是孩子她爸的,獨立的產權,還款還貸都是她爸自己還的,銀行都可以查到的。
據葉先生的前妻楊XX透露,由于葉先生與自己離婚后沒有選擇再婚,葉先生的父母也均離世,按理說,這套房產應該由葉先生的女兒獨立繼承。
逝者葉先生前妻楊XX:女兒也說,是她的東西必須要給她,任何人不能跟她爭,是她的東西就還到她手里,就行了。
根據市場價來估算,這套70平米的房子市值在40多萬元。
逝者葉先生前妻楊XX:房子跟我一點關系都沒有,畢竟我和小孩她爸都分開14年了。為什么我要出來說這些話呢?畢竟女孩都是我一個人撫養的,所以說我為了維護小孩的合法權益。
究竟這套葉先生遺留下的房產應該何去何從?楊XX多次找到公證處以及房產部門進行咨詢。
逝者葉先生前妻楊XX:現在到公證處,要求兩個大爺簽字,閨女簽字,然后到產權處就可以過戶了。
按照楊XX說法,遺產房需要逝者葉先生的兩位哥哥簽字才能順利過戶給女兒,究竟葉先生的哥哥對此是如何看待的呢?媒體電話聯系上了葉先生的哥哥。
逝者葉先生的哥哥:就連我去世20多年的父親的死亡證,我都回到老家去開給她了,她還為什么要我簽字,有什么理由。
采訪中,葉先生的哥哥告訴媒體,自己的弟弟和母親連續離世,他和家人目前依然沉浸在悲痛當中,而他也壓根沒有覬覦這套房產。
逝者葉先生的哥哥:我的兩個親人連續兩個月都去世了,所有的錢,所有的房屋,在我和我的哥哥眼里,什么東西都不算。
究竟這套遺產房應該由誰來繼承,按照法定的程序應該是怎樣的,媒體采訪了法律人士。
江蘇戴律師:我們國家的《繼承法》規定,第一繼承人應該是配偶、子女還有父母,在配偶離婚或者父母不健在的情況下,他的兒女享受繼承權。
媒體:死者名下的房產需要過戶給子女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呢?
江蘇戴律師:合本案來講,子女需要把爺爺奶奶的戶口注銷證明、火化證明,還有父親離世的火化證明,提供給房產部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