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風險主要有:1.的內容,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后,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離婚中的義務,比如,不及時支付撫養費,或不履行房屋過戶手續,另一方當事人還得另行起訴打官司,讓法院確認離婚協議有效并賦予強制執行權利后,再申請法院執行。這就意味著協議完全白費了。法律界網站建議:將離婚協議書公證,這樣在對方不履行協議時,可以直接...
1. 申請根據《婚姻登記條例》(2003年8月8日)的規定,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 本人的戶口薄、身份證; * 本人的; *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2.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進行嚴格的審查。審查內容除對《》第31條規定的離婚的條件認真地進行審查外,還須對當事人的收入、...
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在解除夫妻關系后,大多數人不愿意再聯系或再見面。有的甚至遠走他鄉去異地謀生,即使還在一地也不愿意給對方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有幾點建議供參考:
辦理協議離婚產權轉移手續必須堅持雙方都到場的原則,如原配偶在外地或不愿意再見面的,建議協議離婚放棄產權的一方到當地公證部門辦理一份房產過戶委托公證書,由受委托人到場協助申請人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一方已失去聯系,...
協議離婚后發現隱瞞財產 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子女撫養部分僅體現協議雙方的意志,婚姻登記機關對此不予審查或僅作浮淺之形式審查,故該部分未得國家公權力認可,當事人事后有異議甚至反悔的,仍應享有訴權,至于實體上能否勝訴則另當別論。所以,即使是在協議中已有過約定的財產,嗣后發生糾紛的,也應作為夫妻登記離婚后的財產糾紛,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在具體處理過程中:又會出現三種情形:漏分;反悔;非真實意志的協...
殷某,女,1982年7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李某,男,1978年12月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區。二人自行相識后建立戀愛關系,2007年4月在北京市朝陽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后,二人性格差異帶來的隔閡日趨明顯,最后發展到大打出手的地步,每次都是殷某“負傷而逃”。2008年6月,雙方之女李小某出生。李某對兒子“情有獨鐘”,見自己所生為一女孩,自然不高興了;加之李某父母重男輕女思想更甚,家庭矛...
王某(女)和張某(男)于2000年5月登記結婚,2007年1月21日到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均歸王某(女)所有;夫妻共同債務均由張某(男)承擔。在法院庭審中,王某和張某均認可1月21日登記離婚的原意是為了逃避債務。雙方在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后,張某害怕弄假成真,于當日和王某又簽署一份協議,約定:雙方在離婚之間,不得再婚,如有誰再婚,財產全部歸未婚一方所有。如因兩人都自愿離婚,財產一人一半...
基本案情:2006年5月,吳杰雄與柳慧欲協議離婚,遂簽訂了一份,其中約定:孩子歸女方柳慧撫養,吳杰雄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現住商品房一套歸柳慧所有。簽訂該協議后,雙方因故未能辦理離婚登記。2008年4月,柳慧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要求按照訴前簽訂的離婚協議判決和問題。 案例分析: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男女雙方前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 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解除...
為讓戀人表真心,李女士要男友張先生簽下“不結婚就賠5萬元”的協議。半年后,張先生提出分手,李女士以協議約定為由向錦江法院起訴,索賠精神損失費5萬元。然而,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的判決,不但沒有支持李女士的5萬元索賠,反讓她向張先生道歉。 起訴男友:不結婚賠5萬來 張先生條件不錯,就是在感情方面一直沒著落。去年10月,他在報紙上刊登了個人征婚廣告,沒多久果然就有一名姓李的女士跟他聯系見面。幾次交...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之規定,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具體如下: 1、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
為挽救感情,市區一對夫妻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一方如有不正當行為,應賠償另一方5萬元,但這對夫妻最終還是選擇了分手---日前,鹿城法院審理了這起“夫妻不忠賠償案”,判令雙方感情破裂,準予離婚,但認定該協議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標準,協議無效。 據了解,1997年,市區傅七(化名)和同村的李琿(化名)相識相戀,第二年登記結婚。2000年2月開始,妻子李琿經常無故離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