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被繼承人姜某與丁某的侄子。因姜某、丁某未生育子女,1991年2月,兩位老人與李某簽訂遺贈扶養協議,約定李某自愿長期照顧兩位老人,兩位老人將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在百年后贈與李某所有。后李某按照約定履行了自己的扶養義務。1997年丁某去世,其遺產全部由姜某繼承,2006年姜某與方某登記結婚,婚后亦未生育子女,2009年姜某被查出患有癌癥,同年11月姜某立下遺囑將自己所有財產在百年后全部交由方某繼承,并對遺囑進...
案例一:2008年,李甲和妻子黃某同李甲的母親簽訂一份書面《扶養贈與協議》,李甲和妻子為協議甲方,李母為協議乙方,雙方約定如下:乙方健在期間的生活由甲方照顧,謝世后的事宜也由甲方負責;乙方個人所有的財產都歸甲方夫婦所有。該份協議有雙方的簽字,內容由他人代書,并有一名見證人見證。后李母于2012年死亡,李甲夫婦遂要求按照協議約定繼承母親的遺產,但遭到李甲的兄弟姐妹的反對,他們認為母親和李甲夫婦簽訂這份...
提出問題:
姚某和李某系夫妻關系,育有姚甲、姚乙、姚丙、姚丁四個子女,并在重慶萬盛某社修建有農房一幢。姚某、李某先后于2002年6月、2003年6月去世。
2005年3月1日,原告姚甲與被告姚乙達成供養協議一份。
協議約定:雙方兄妹共四人,其父母分別于2002年、2003年病故,姐妹姚甲、姚丙、姚丁在父母生前分別出嫁。其兄姚乙因年幼時致殘,獨居生活一段時期,并對父母遺留的土木結構房產進行維修、改造、管理、...
年近80歲的陳老太有四個孩子,丈夫健在時,兩人曾與兒子劉某簽訂了一份贈與協議,將涉案房屋贈與劉某。并于同日簽署授權委托書一份,委托劉某全權辦理涉案房屋的拆遷事宜。劉某于同日與拆遷辦公室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一份,約定涉案房屋貨幣補償金、搬遷補助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0余萬元。
兩日后,老兩口找到拆遷辦公室要求將貨幣補償改為房屋補償。因劉某拒絕將拆遷合同原件交回而無法辦理,并將70余萬元全部轉入自己賬戶。...
一、遺贈撫養協議的概述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在遺贈方和扶養方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能成立。
凡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準則的遺贈扶養協議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必須遵守,切實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變更或解除。
如果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必須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遺囑是遺囑人單方的法律行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發生法律效力。遺囑人不僅可...
庭審過程中,雙方爭論最核心的焦點是胡婆婆所簽的《遺贈扶養協議》是否有效。
曾女士表示,從《協議書》的形式來看,該協議書不具有遺贈扶養協議性質,胡婆婆簽訂《協議書》的本意只是希望其辦理入五保的手續,而不是希望與居委會形成遺贈扶養關系,同時居委會并未對胡婆婆進行實質上的扶養。此外,胡婆婆不符合入五保的條件,居委會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對胡婆婆辦理入五保手續,應承擔所有法律后果。
居委會回稱...
周先生66歲,一生未婚,無兒無女。因身體原因,周先生找了一個保姆,并和保姆約定:由保姆來照顧他至終老,去世后,周先生將其唯一的房屋贈與保姆。雙方到公證處辦理了《遺贈撫養協議》。五年后,周先生病重,周先生的二個弟弟要求周先生撤銷遺贈協議,并重新訂立遺囑。保姆不同意。請問周先生能否撤銷《遺贈撫養協議》。
《遺贈撫養協議》不同于《遺贈協議》?!哆z贈協議》是無條件且無償贈與財產,故可以隨時撤銷遺贈...
遺贈扶養協議,是指自然人(遺贈人、受扶養人)與扶養人之間關于扶養人扶養受扶養人,受扶養人將財產遺贈給扶養人的協議。
一、遺贈扶養協議的內部效力:
(1)扶養人的義務就是在受扶養人生前扶養受扶養人,在受扶養人死后安葬受扶養人;
(2)受扶養人的義務是將其財產遺贈給扶養人。
二、遺贈扶養協議的外部效力
遺贈扶養協議的外部效力表現為遺贈扶養協議是遺產處理的依據,在遺產處理時排斥遺囑繼承和法...
張先生與姜女士婚后共同擁有一套房產,并育有一女張小姐。2011年7月,兩人離婚時簽協議約定:房產兩人各一半,待百年之后,財產都歸女兒。離婚后,張先生住院只有他的親妹妹照顧,遂在他人見證下將其名下50%房產遺贈給其妹,并撤銷之前離婚時約定的協議。遺贈是否有效?
日前,市五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遺囑合法有效。法官表示,財產屬于子女所有的約定應以贈與人死亡為生效條件,在此前遺囑人享有撤銷權。
孤寡老人張大娘生前患病,受到侄子精心照顧,遂辦理遺贈公證,去世后將存款贈給侄子。張大娘去世后,其侄子因超期未表示接受而無法獲得存款。
公證員析案
公證員表示,遺贈是公民通過遺囑方式將其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或組織,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是不存在爭議的自愿行為。遺贈與遺囑的區別在于,張大娘去世后,其侄子應在受遺贈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放棄遺贈的表示,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