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有效要件是什么?自書遺囑的訂立有什么要求?自書遺囑的效力是怎樣的?
遺囑的有效要件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chǎn)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chǎn);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自書遺囑屬于遺囑中的特殊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2款規(guī)定:“自書遺...
聞女士今年78歲,老伴常年有病,而且患上老年癡呆。我們有兩個兒子,大兒子不但不贍養(yǎng)我們,還想來分我們的積蓄和住房, 聞女士想去公證處立遺囑,能行嗎?
趙律師解答:老年人合法的財產(chǎn)權益受法律保護,立遺囑將其該財產(chǎn)由部分繼承人或者遺贈給繼承人以外的其他親友,其他人不得干涉。老年人可以通過公證遺囑的方式將自己的財產(chǎn)進行安排,但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是立遺囑人要有民事行為能力,高齡老人可進行行為能力...
本文為您介紹老人在立遺囑時的一些注意事項,希望對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有所幫助。詳情請看以下介紹。
一、改變遺囑觀念。
遺囑不是遺言。許多老人誤以為遺囑是遺言,以為立遺囑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兒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較早立遺囑是不吉利的想法;子女們認為父(母)沒有必要交代令人難過的事。其實大可不必這樣,這些想法是一種誤解。遺囑是《繼承法》規(guī)定的一種法律行為,內(nèi)容以處理遺產(chǎn)為主...
老人立遺囑,是為了在有生之年處分好財產(chǎn),免得將來子女鬧紛爭。然而,由于受各種感情因素的糾纏,老人要在愛情、親情、友情之間作出財產(chǎn)決斷,有時是殘酷的:愛情、親情、友情,究竟孰重孰輕?最近,專家從司法部門了解到老人立遺囑時應注意的事項,希望能對老人晚年生活的幸福安定有所幫助。
一、改變遺囑觀念。遺囑不是遺言。許多老人誤以為遺囑是遺言,以為立遺囑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兒女交代后事...
很多老人為了避免子女之間的繼承糾紛,會訂立遺囑,“生前不談身后事”的傳統(tǒng)觀念正在改變。但是很多人不知如何訂立遺囑,也不愿通過公證、律師等訂立遺囑,而是采用自書遺囑的方式進行。但是由于法律知識缺乏,導致訂立的自書遺囑可能會發(fā)生無效的法律后果。那么,遺囑的有效要件是什么?自書遺囑的訂立有什么要求?自書遺囑的效力是怎樣的?
遺囑的有效要件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
遺囑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下面就為您介紹這幾種遺囑的形式。
(一)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能確實保障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公證遺囑也是處理遺囑繼承糾紛最可靠的證據(jù)。
(二)自書遺囑
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稱為自書遺囑。為遺囑人親筆將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達出來。
(三)代書遺囑
...
遺囑是立遺囑人依法處理自己生前所有財產(chǎn)及其它事務,并于死亡后發(fā)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根據(jù)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公民可以立遺囑處理個人財產(chǎn),也可以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也有一些注意事項,如果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導致遺囑無效。
注意事項:
1、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遺囑有效。
2、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的自書遺囑,無非法內(nèi)容的,有效。
3、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
一、自書遺囑怎么寫
在實踐中,它的一般寫法是:
①立遺囑的目的,即處理財產(chǎn)的意思表示,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chǎn),作如下處理:”
②對財產(chǎn)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chǎn)的名稱,數(shù)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chǎn),也可按財產(chǎn)寫明。
③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
④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并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
經(jīng)常有老人問到我,“我家好幾個兒女,值錢的財產(chǎn)就這么一套房子,現(xiàn)在他們關系挺好的,小兒子經(jīng)濟條件差些,都說好了,房子以后就給他。我到底還要不要立遺囑呢?”也經(jīng)常有年輕的母親問到我,“我父母去世早,我和愛人是原配夫妻,家里就這么一個閨女,以后我們的財產(chǎn)都是她的。我和愛人因工作原因出差頻繁,擔心萬一有意外發(fā)生,是不是有必要提前立一份遺囑呢?”
類似的問題,在我的工作實踐中...
正常情況下的遺囑,是立遺囑人基于一定的原因,想要剝奪某個或某些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繼承權,或想要將個人財產(chǎn)特別地傾向性地多分配給某人的行為。多發(fā)生在:
1.無子女的孤寡老人,希望通過訂立遺囑確立遺產(chǎn)的最終歸屬;
2.再婚或多婚家庭,希望通過立遺囑剝奪繼子女或養(yǎng)子女的繼承權;
3.原配夫妻,但是子女間孝順和贍養(yǎng)老人或者經(jīng)濟條件有別,希望通過訂立遺囑倡導兄弟姐妹間互助互愛,維持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