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無效租賃行為 哪些是無效租賃行為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將不得出租的房屋進行出租、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末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擅自轉租房屋的均屬無效行為。
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指:
1、未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哪些是無效租賃行為 哪些是無效租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