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勝防!拿鑰匙開房門“出租”房子的人竟是假房東,這讓來廈找工作的聶小姐十分郁悶。聶小姐才住了一晚,就發現被騙,交給假房東的租金和押金共3200元也打了水漂。昨日,她向本報記者講述了被騙過程。
房客:上網找房源 遭遇假房東
聶小姐租的是火車站附近某住宅樓1102室里一間標號為“3”的小房間。她剛從外地來找工作,為省中介費,就上網找個人房源。在某二手中介網站,聶小姐看到這處房源,便聯系房東看房子。2011年12月25日下午,聶小姐和自稱房東的男子顏某去看房。
顏某瘦瘦的,30歲左右。看完房,聶小姐當場和顏某簽了半年的租房協議,并付了三個月租金共3200元(含一個月押金)。聶小姐回憶說,簽租房協議時,她看了顏某的身份證,而租房協議的第一聯也詳寫了顏某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她感覺沒問題才簽了字。更讓她深信不疑的是,“房東”還按她的要求在第二天配備了一臺冰箱。沒想到才住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晚上十點多,聶小姐回到租住處時,卻被房門上貼的一張紙條給嚇懵了——“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住進此房間”。
真房東:只委托中介 沒發布房源
聶小姐趕緊撥打紙條上的電話,聯系上了另一位自稱房東的男子陳先生,這才發現自己被騙了。可她很奇怪:假房東怎么會有房間鑰匙,房間里那臺新增的冰箱又是怎么回事?
為此,記者聯系了陳先生。陳先生表示,他曾委托幾家房產中介出租房子,鑰匙都給了中介,但沒有在網上發布個人房源信息。說起那臺冰箱,陳先生說,2011年12月26日上午,他確實叫人搬了臺冰箱到3號房間,那是之前就預定好的,剛好那天送貨而已。后來他發現這間房被出租了,他很納悶才留下那張紙條。陳先生還說,他其實是二手房東,1102室也是向別人租的,原本想自己住但后來沒住,就分成5間小房轉租給別人。
知道被騙后,聶小姐認真查看,才發現自己保存的租房協議聯單上,顏某填寫的身份證號碼根本看不清楚,他的電話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原先他在網上發布的一些出租帖子也都已經不見了。有網友發帖說,“我也被這個人騙過,就在這個月而已,被騙了兩千多。”
顏某怎么會有這些房間的鑰匙,他是不是房產中介人員,這些目前尚不得而知,派出所已對該案立案調查。
【民警提醒】
租房時要看房產證身份證
市民在簽訂租房協議時一定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簽租約前,一定要記得讓房東提供房產證、身份證等,并要仔細核對,在簽協議時一定要確認房產證及房屋產權人的身份證是否為同一人,并要互留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二手房東,更要落實二手房東和房子產權人的租房協議,并且確認二手房東是否有轉租的權利。如果對方沒有轉租的權利,就不能隨意與二手房東簽協議。否則,房子產權人隨時可收回房子。小心謹慎,才能避免遇上假房東,引起租房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