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畢業時,新一輪大學畢業生租賃潮再次引爆。記者在走訪中發現,重點學府區針對大學畢業生的租賃房源價格,均不同程度上漲。如南開區一些大學附近以及河西區小海地地區,部分房源租金出現上百甚至數百元上漲。
與此同時,一些不規范的租賃行為使部分承租人陷入被動。業內人士提醒,大學畢業生別因圖便宜忽略了正規合同對自己的保障。
【案例】
不簽合同 水電費月月漲
本市大四學生小胡今年四月初在學校附近找到一則租房信息,和房東同住每月300元,自己能住一室,每月除支付房租外,水電費和網絡費均和房東平攤。“房東說我是學生不計較那么多,合同不用簽,房租一月一付就行。”小胡說。
最近,小胡又張羅著要找房子,他說:“最近天氣熱,房東不上班,在家開空調一開就是一天。我每天只有晚上在家,眼看著每月的水電費越來越多,這樣平攤太不劃算了。而且房東說現在租房都漲價了,他的房租也要漲,每月變成500元。由于沒簽合同,房東這樣漲價我也沒辦法。”小胡越說越氣憤。
【業內】
簽訂合同權益才好保障
我愛我家企劃總監陳萌表示:“大學生就算不通過中介,也需要把合同簽好,特別是要明確違約責任,才能使居住無憂。”同時,陳萌提醒,與“二房東”合租的承租人需特別注意“二房東”是否具備房屋的轉租權。
【律師】
就算沒合同也受法律保護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暉表示:“首先,業主與承租人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具備合同效力的。其次,就算雙方沒有簽署任何書面文件,其租賃關系也受法律保護。”他表示,事實的租賃行為在法律上被認可,但是在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下出現糾紛雙方都很難舉證。如租金標準、物業費由誰支付等敏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