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屬于違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3、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4、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具體要怎么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供當事人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