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花崗區北京路工商所對轄區居民朱某作出罰款5萬元的決定,并向他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據執法人員介紹,06年5月,一女子找到朱某,以來遵義做生意為名,租下了朱某的一套住房,租期半年。而事實上據執法人員介紹,今年5月,一女子找到朱某,以來遵義做生意為名,租下了朱某的一套住房,租期半年。
而事實上,該女子租房是非法從事傳銷,最近,經群眾舉報,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聯合行動,打掉了這一傳銷窩點。執法人員說,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的相關規定,為傳銷提供經營、培訓、倉儲場地以及貨源者,處以5萬至50萬元的罰款,北京路工商所遂作出上述決定,并將朱某收取的半年租金2000余元全部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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