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黨女士入住承租房后,被查出患急性白血病,為此,黨女士將房屋所有人鄧先生以及澳風國際房地產經紀(北京)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共同支付其醫療費2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黨女士訴稱,2009年1月4日,她與澳風國際房地產經紀(北京)有限公司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海淀區錦順家園1號樓4單元一房屋,該房屋的實際所有人為鄧先生。原告入住該房屋后,多次出現感冒發燒的情況。
2009年5月,原告開始出現乏力、皮膚發黃、頭暈惡心、嘔吐等不良反應。2009年6月,原告去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看病,經診斷,被確診患急性白血病。原告平素身體健康,家族亦沒有白血病史,因懷疑疾病系所租房屋裝修污染所致,故委托北京美居室內環境測試中心對房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房屋甲醛含量為國家允許最高值的6倍,同時苯和TVOC(總揮發性有機物)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標。世界衛生組織已經確認,甲醛為一類致癌物,并且認為甲醛與白血病發生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原告認為,澳風國際房地產經紀(北京)有限公司作為專門的房屋出租中介機構,理應向承租人提供安全而不至于破壞承租人健康的居住環境;鄧先生作為房屋的所有人,理應對自己出租房屋的安全性進行合理的注意和監督。但由于兩被告的嚴重過錯,原告的身體健康遭受了不可逆轉的重大損害,對其未來人生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故訴至法院,提出上述訴請。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