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稅 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在房產稅開征范圍內出租房屋,作為和自收 自支事業單位,應按出租房屋的房產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繳納房產稅,年 稅率為1.2%;行政機關、全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團體、房屋管理部門以 及個人應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房產稅。對于私有房
1、房產稅 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在房產稅開征范圍內出租房屋,作為和自收 自支事業單位,應按出租房屋的房產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繳納房產稅,年 稅率為1.2%;行政機關、全額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團體、房屋管理部門以 及個人應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房產稅。對于私有房產主將房屋出租給個人 居住,凡經房管部門備案并執行房管部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可暫緩繳納房 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2、城鎮土地使用稅 擁有房屋產權的個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征范 圍內的,應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積,依土地等級及適用的土 地等級稅額,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營業稅 個人出租房屋市應按租金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城市建設維護稅 在市區內稅率為7%,在郊區各縣城、鎮范圍內的,稅率為5%,其余的率為1%。
5、教育費附加 個人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按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的3%繳納教育 費附加。
6、印花稅 個人出租房屋,應于簽訂合同時按雙方訂立的書面租賃合同所載 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7、個人所得稅 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 費用后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后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