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我國繼承法第19條明確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實踐中對繼承法規定的"必要遺產份額"的稱謂不一,有的稱為"必留份",有的稱為"特留份",還有的直接引用法律的術語,稱其為"必要的遺產份額"。但這種必留份不等同為是"應繼份"。必留份是保障繼承人...
[導讀]
對法定繼承人的認識誤區有哪些?第一個誤區就是認為被繼承人不能立遺囑,立了也白立。其實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我的遺產我做主,被繼承人不僅可以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而且還可以修改遺囑,反悔自己的處分行為。
對法定繼承人的認識誤區有哪些?第一個誤區就是認為被繼承人不能立遺囑,立了也白立。其實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我的遺產我做主,被繼承人不僅可以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
[導讀] 《繼承法》對遺囑繼承和遺贈規定如下: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
[導讀] 我是太原市迎澤區的住戶,現有一個我家的房產遺囑繼承問題請您幫忙解答,我有一個姐姐,一個哥哥,父母現都已過世,父親單位有一處福利房,是我出錢購買,并且父親在2000年曾立遺囑,過世后房屋產權由我繼承,遺囑已被公證處公證,但是老人過世后,房子產權至今尚未過戶,目前,哥哥住在單位分的平房,我住在單位分的樓房,哥哥也想繼承此房產權,請問張律師,從我家的情況看,依照法律房子...
[導讀] 代理詞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作為王某某的訴訟代理人,受理案件后,我們認真查閱了案卷,聽取了委托人的觀點和理由,并向有關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調查,又聽取了庭審情況,對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現根據訴訟代理人的職責,本著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對本案提出如下代理意見,供合議庭參考:一、本案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應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
[導讀] □江中鶴前妻臨終立遺囑1997年春,27歲的伍中從農村到縣城做服裝生意,后對同行的離異少婦江梅盟生愛意,次年3月兩人結了婚。江梅與前夫生有一個3歲的兒子李揚。離婚時,約定孩子由江梅撫養,前夫支付孩子撫養費8萬元,還另外補償江梅5萬元,因此在與伍中結婚前,江梅就修建了一幢樓房,與母親和兒子生活。伍中與江梅結婚后入住江梅家,一家人互敬互愛,其樂融融。2000年6月3日,江梅突患胃...
[導讀] 案由:甲于2009年8月死亡。甲有三個兒子,其中的一個兒子乙已于2009年9月死亡。甲生前立有公證遺囑:其生前所有的一幢二層樓房分別由甲的兩個孫子和兒媳(即甲已死亡兒子乙的兩個兒子及妻子)繼承。現甲的孫子和甲的兒媳向我處申辦繼承公證。根據規定,公證處應向甲的所有法定繼承人核實遺囑的情況,但甲的兩個兒子均在外國定居,且甲的三個兒子之間關系不好,他們不愿配合乙的兒子和妻子辦理...
[導讀] 關鍵詞:遺囑繼承無效財產最佳回復無效則按法定來分,先第一繼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分,配偶先分一半,剩下的一下,第一繼承人平分。沒有第一繼承人才到第二繼承人(如兄弟、姐妹等)2009年12月17日11:08按照法定繼承處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
[導讀]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7)滬二中民一(民)終字第2564號上訴人(原審被告)殷步民。上訴人(原審被告)殷步強。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殷步慧。上訴人殷步民、殷步強因遺囑繼承糾紛一案,不服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2006)普民一(民)初字第621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殷步民及殷步民、殷步強共同委托代理人孫正杰、被上訴人...
[導讀] 實行遺囑繼承制度,讓公民自主地處公財產,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給以保護精神,有利于鼓勵公民的勞動積極性,有利于公平合理地分配遺囑人的財產,有利于克服立遺囑人子女的依賴思想,有利于維護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有利于正確處理遺囑人死亡后的有關事務,有利于減少糾紛和訟爭,對于發展社會生產,保持社會秩序的穩定,加強家庭成員間的團結,發展國家科技、文化教育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