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自愿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在我國這類離婚請求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婚姻登記機關在準予登記前需進行審查,也就是說:一是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這是確定準予離婚的最根本的條件;二是雙方對教育已有適當安排,如子女歸誰撫養、撫養費如何負擔,給付的期限和辦法等;正是雙方對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如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以及離婚后一方是否需給予另一方經濟幫助等。上述三條是辦...
現實中很多人認為離婚的前提必須是要分居達到兩年,否則是不能進入離婚的程序中,所以為了離婚,便開始分居,在痛苦中等待,在痛苦中煎熬。 中規定的分居內容僅僅是為了衡量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個標準,并不是離婚的前提條件。如果感情破裂,如果努力了也不能再挽回,任何時候都可以提出離婚的。
為了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處于有利的地位,爭取到更多的權益,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以下準備:
(一)一旦出現婚姻麻煩,并已經產生離婚的念頭,一定盡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咨詢,這些咨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律師的咨詢會根據你的案情和婚姻糾紛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并給予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于當事人的后期操作。
(二)盡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證...
精神病人離婚是審理離婚案件中,法官經常遇到的問題。精神病人一般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我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提出訴訟,可以由本人親自出庭或請別人代理。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
王先生:我今年54歲,與妻子結婚30年。兩年前,我生病后行動不便,不能工作。現在我妻子提出離婚。請問律師:她可否提出離婚?
律師解答:王先生的妻子可以要求離婚,因為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女方離婚自由不會因為男方有病而被剝奪。不過,王先生與妻子結婚多年,且沒有工作能力和生活來源,若離婚后,其妻子應該給予其一定的生活扶助費用。
張晶和丈夫于平同在金融系統工作。2005年2月他們相識戀愛,為了分房,當年8月匆忙登記領證,憑著分到一套兩室一廳的住房。正在裝修期間,于平出事了,他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檢查機關依法逮捕,并與2006年判處有期徒刑11年,現正在服刑。整個過程對張晶打擊太大了,倆人還沒有正式手挽手步入圣神的婚禮殿堂舉行婚禮,還未享受夫妻生活的甜蜜,丈夫就進了監獄,而且時間長達11年,這對于張晶來說太殘酷了。特別是于平的父母和...
(一) 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調解無效,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違法犯罪被判處徒刑或者因強奸、通奸、婚外性行為或其他直接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行為,另一方不能原諒的行為。
黃女士來電問:我與丈夫結婚一年后,今年2月生了女兒。但是自從生孩子后,丈夫嫌是個女兒,就對我和孩子毫不關心,連月子里都是我自己照顧孩子的。上個月開始,他開始整夜不回家。面對這樣不負責任的丈夫,我已經徹底失望了。我想提起離婚,但是聽說生孩子后規定有一定時間不能起訴離婚的,是嗎?
律師回答:你好!我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