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租房押金?
租房押金一般是指房客與房東雙方共同約定,實際押金一般不會超過兩個月房租金額。房東為了確保房屋及其家電不會被非法轉賣,及水電費的扣除,租客一般會同意支付房東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應該有相應的發票。
2、租房一般收多少押金?
目前,租房一般都是實行的押一付三,就是要押一個月的租金。有的地區是可以事先進行協商的,沒有具體的依據。
3、什么情況下房東可以扣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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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優先購買權”適用于親戚嗎?
優先購買權的行使前提是同等條件,這個條件除了價格條件外,還有就是第三人和出售人的關系。法律不強人所難,試想父母把房屋出售給自己子女的價格與出售給第三人的肯定不同,此種情形就不能要求優先購買權。
但并不是所有的親戚關系都可以排除“優先購買權”的適用,依我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出租人將房屋出售給房屋共有人或者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
1、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構成要件
(1)租賃合同為房屋租賃合同。其他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出租人向第三人出賣租賃的房屋。對此注意三點:
①僅限于出賣。出租人贈與、互易或者房屋被征收、沒收后出賣的,承租人無優先購買權。
②房屋被抵押,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城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第22條)。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只要出...
1、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及例外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若無法定或約定的除外情形,該原則即應被適用。
抵押期間,抵押人將抵押物出租,此時在同一標的物上抵押權與租賃權并存,先抵押后出租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但先出租后抵押的房屋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仍應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涉及到法院依法查封的...
1、租房押金與定金有什么區別
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押金的目的是為對房屋內物品以及房屋本身進行一定的安全保障,一旦承租人對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損壞時,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此時出租人有權從押金中優先取得賠償,如有余額,則應返還給承租人;如押金不足以賠償,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補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
一、雙方都是直接承租人怎樣分配合租房租
在合租時還常常有這種情況,兩個不相識的人在某個社交平臺聯系到一起租房子,這時就不存在二房東的情況,房租價格也是透明的。這時分配房租就很重要了,首先房間大小裝修以及配套情況可能有所不同,均分房租的做法肯定有人不愿意。誰都不愿意多出房租,那這時應該怎么分配房租呢?這時可以按照房屋面積大小分配房租,另外還有一種比較好方法:假設甲乙兩人合租房一個二居的房子,每月租金...
房屋租賃(續簽)合同
出租方:_x005f_x001f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x001f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續簽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于市___區____路___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做____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二條 租賃期共個月,甲方從年月日將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
優先購買權受到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1)共有人優先購買。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優于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不能對抗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因共有人對房屋擁有的是所有權,即使是按份共有,對外而言,每個共有人也都是所有權人。
(2)出租人基于特殊身份出賣租賃物。基于特殊人身關系建立的買賣關系,與一般的買賣關系不同,它含有身份關系的考慮在內。即僅僅是基于這種特殊的身份...
1、發生房屋租賃糾紛的處理方式
(1)首先考慮協商解決租房糾紛。當發生租房糾紛時,應該首先考慮以協商的形式解決糾紛。所謂買賣不成仁義在,發生糾紛時,租賃雙方應該理性的換位思考,不要將糾紛擴大化。
(2)協商不成的,可以請相關的組織調解。發生租房糾紛時,租賃雙方往往不能心平氣和的協商問題,這時就需要請求外部的協助。居委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都可以幫助進行調...
1、什么是自建房?
自建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2、居民自建房目前還沒有取得《房屋權利證明》,能不能出租?
出租房屋,必須具有合法權利,該權利最有效的證明文件就是由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權利證明》。但由于歷史原因,很多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