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能否將承租的房屋轉租? 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給別人,這應屬于房屋的轉租。在爭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轉租。同時,在辦理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房屋轉租時,必須訂立轉租合同,而且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也要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3、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
承租人作為房屋的使用者,應遵守以下義務:1、 不得將房屋擅自轉租;2、 不得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3、 不得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4、 不得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以上;5、 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6、 不得故意損壞承租房屋;7、 不得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非法活動。 另外,承租人是外地來京的,還應申報暫住登記,申領《暫住證》;育齡婦女還必須辦理本市《婚育證》。...
房屋租賃關系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一、根據法律規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賃關系中享有以下權利(承租人承擔的相應義務): 1、 按約定收取租金,獲得使用租賃物所產生的收益的權利。相對應承租人有按時支付租金的義務,承租人延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的權利。相對應,承租人轉租房屋應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
一般用于居住、辦公房屋的維修責任應由出租方承擔,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維修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維修義務時,承租方可以自行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或者從房租中扣除。出租方未能及時履行維修義務,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時,承租方可免交相應的租金,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出租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用于生產或經營性房屋維修責任的承擔,由租賃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出租人的轉讓和收回的權利 :私有房屋的所有人得依法轉讓自己的房產。因此,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得將出租的房屋轉讓給他人,但因房屋已經出租,為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出租人對其房屋的轉讓也不能不受一定的限制:第一、出租人將房屋轉讓后,房屋的轉讓不影響租賃的效力,租賃合同對房屋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租賃關系于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存在于承租人與新的所有人之間;第二、出租人出賣房屋的,應于出賣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 優先購買權 所謂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是指業主將房屋出租后,如果要出售該房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根據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規則,業主在出售已出租的房屋時,必須先行通知承租人,在相同的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只有當承租人表示不以相同的條件購買或者承租人所提供的條件不如其他人提供的條件時,業主才可以將房屋出售給他人。一般情況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范圍,只及于他所承租的范圍,對于沒...
1、依據租賃合同約定占有、使用房屋。 2、租賃合同到期,出租方繼續出租房屋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3、租賃合同期間,出租方出賣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4、按照合同規定,按期足額支付租金。 5、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或改變用途。 6、對房屋的裝修改造,應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7、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房屋,因過失或故意造成房屋...
承租人優先購買權與善意買受人的沖突 在實踐中,判斷第三人的主觀善惡是關鍵問題,有觀點將租賃合同是否登記作為判斷第三人善意與否的絕對標準,認為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第三人為交易就是善意的,否則就是惡意的,厘清租賃合同登記對抗力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我國《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
租賃房屋是否允許收取押金? 切實保護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強化管理,規范租賃行為,改變目前房屋租賃中變相收取押金或其他額外費用的狀況,凡1997年7月1日起出租或轉租,且租賃期在1年以上的房屋,允許房屋出租人經與承租人協商一致,按租賃合同的約定收取合理數額的押金
房屋轉租和租賃權轉讓的認定和處理 房屋轉租與承租權轉讓,是房屋租賃關系變動和流轉的兩種典型方式,特別是隨著商鋪、寫字樓等非居住用房投資的增加,其在實務操作中的應用也日趨普遍,但兩者無論是在法律性質上、還是在實務操作中,都存在很大的差異。我國合同法對租賃權合同關系作了專章規定,但對租賃權的轉讓未作明文規定,而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租賃權轉讓的行為卻大量存在。轉租和租賃權轉讓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