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房屋屬于不動產,為了維持房屋的占有秩序和交易安全,房屋買賣實行登記生效制度,因此,房屋買賣一經過戶登記即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不輕易認定買賣合同無效或撤銷買賣合同。不過,律師表示,實踐中,有買賣雙方串通等幾種情形可被法院認定合同無效或可以撤銷。
一、非房屋產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
有的房屋買賣合同的出賣人不是房屋的產權人,而是出賣了他人的(主要是在親屬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
10月30日,讀者劉女士打電話向記者詢問,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經常選擇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中介代理服務,那么,如何選擇正規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理服務,才能避免上當受騙呢?
針對劉女士的疑問,記者采訪了呼和浩特市房地產產權市場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這位負責人介紹,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經常選擇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中介代理服務。但有些購房群眾擔心遇到不良經紀機構,造成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
案例:張某通過某中介公司向杜某購買坐落于無錫市新巷小區的一套住宅。2012年4月14日,三方簽訂房屋轉讓協議一份,約定房款總價為47萬元。 協議簽訂當天,張某向杜某支付定金1萬元。同月15日,張某向中介公司支付代辦費用2千元,同月17日,張某向中介公司支付15萬元。中介公司于收款當天 向杜某的代理人徐某出具金額為13萬元的本票一張,杜某亦于當日出具收條一張,確認收到張某支付的房款13萬元。隨后,中介公司在辦理房屋過戶...
自6月11日起,全國對不滿5年住房的二手買賣房交易征收5%的營業稅。面對這一新政策可能給交易帶來的多交稅費問題時,正應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為躲避多交營業稅,一些未滿5年的二手房的買賣雙方正以以下方式開始悄然變相買賣:
一、私下交易,暫不過戶。
這種交易方式的特征是雙方談好房價,簽好合同,付清(部分付清)房款,房主(賣方)先將房子及兩證交給買方,買方住進房屋,待房子滿期5年后再去...
“二手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約定好細節問題。比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河南豫和律師事務所李瑞麗說,嚴格明確違約責任,尤其是意向金的交付、上家戶口的遷出、過戶期限的明確等等,避免因租賃或延遲交房而導致買方吃“啞巴虧”。一般情況下,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
隨著二手房交易的增多,房產中介也是遍地開花,但這個行業良莠不齊,部分從業人員素質偏低,二手房購房糾紛屢有發生。一些黑心中介唯利是圖,利用買賣雙方對法律法規的不了解,賺取非法利益,坑害購房者。我們一起來看看買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中介挪用房款惡習難改 不要把房款交給中介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買賣雙方應當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監督職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員常常用各種方法勸說客戶把房款交給中...
近年來,房產市場高潮迭起,上演多少人間悲喜劇。不管是剛需的、投資的,還是炒房的,對當事人來說,不論買房還是賣房,都不是小事兒,都需要慎之又慎,小心又小心。然而,不管事前多么小心,自以為考慮得多么周全,也總免不了有意外的時候,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和煩惱。
近日記者收集到的法院最近宣判的3起房屋買賣糾紛案,就屬于意想不到之列。
買房近十年 無奈難過戶
陳女士在10年前從張先生處購買了一套...
在房產交易的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二手房相比于一手房,要更復雜,所以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必須要謹慎對待,針對二手房的一些產權問題,晉城房產網進行了收集整理,希望可以幫助您避免在交易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一、產權交易有限制
二手房可能存在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范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
2001年1月,阿明(化名)看好了城區的一套二手房,并與屋主簽訂一份《房屋半產權轉讓協議書》。協議書約定,屋主將位于某單位內的一套面積為50多平方米房屋轉讓給他。協議簽訂后,阿明如約將購房款16000元付給屋主,屋主將房屋交付阿明使用,并將與該房屋有關的《半產權證》、屋主與該單位之間簽訂的《公有住房買賣協議公證書》、《公有住房出售價格評估表》、《購房發票(收據)》等相關票證交付給阿明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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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產局發布委托中介機構進行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該事項提出,購房者在找房屋中介服務機構辦理出售、出租或購買、承租住房的委托業務時,為了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必須要牢記“一查、二看、三慎重”的提示。
一查。登錄“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官方網站,核對購房者所委托的中介機構是否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領取了《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證》。
二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