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抵押房屋規定》)自2005年12月21日施行以來,各地法院執行機構對如何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進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就執行抵押房屋過程中值得關注的具體問題進行探討。 一、啟動執行抵押房屋程序的前題條件。 啟動執行抵押房屋程序,必須先由申請執行人提出申請并經執行機構審查。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及法院居中裁判執法的精神,為體現當事人對自己...
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是中國銀行為已獲得中國銀行住房抵押貸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貸款服務。您在償還一定貸款本息后,如一時需要資金用于個人消費或經營,可用該房屋抵押價值減去原貸款余額后的差額作為抵押,再次向我行申請貸款。
貸款對象:借款人必須是中國銀行一手房抵押貸款的客戶,無欠息行為,收入穩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并已按期償還本息兩年以上。
用于抵押的房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房屋抵押,經房管部門登記后生效。抵押人即房屋所有人仍享有對該房屋所有
權的各項權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只是使用、收益、處分權受到了一
定的限制。具體而言,所有人在房屋抵押后,享受什么權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
方面:?
一、房屋的占有、使用權(即居住權)。?
法律規定,抵押權的成立不轉移標的物的占有為特征。因此,房屋抵押后,所
有人享有占有,使用房屋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必須具備一定條件,不論是銀行還是其他各金融機構要求完全相同。具體要求如下: 1、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愿意并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并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并未做任...
[案情]王某于2003年3月22日將一套房屋出租于李某,雙方約定,租期為2年,租金每年1萬元。同年7月8日,王某因手頭缺錢,向張某借了20萬元,借款期為一年,并將該套房屋抵押給了張某。2004年8月12日,張某要求王某還款,王某因經商失敗,無力償還,雙方協商后,王某同意房屋作價20萬元以抵欠款,房屋歸張某所有。同年9月,張某提起訴訟要求李某搬出房屋,李某抗辯聲稱王某抵押房屋時未履行告知義務,抵押無效,況且租期未到,張某...
2002年3月3日,我丈夫張華為朋友幫忙,未經我同意把房產證拿去為葉茂作抵押擔保貸款3萬元。爾后,葉茂攜款潛逃。近日,信用社向法院起訴,要求張華承擔擔保責任。我作為房屋的共有人,丈夫不經我同意將房屋作抵押擔保。請問:我丈夫擅自決定的抵押擔保有效嗎?李英李英同志:你丈夫為葉茂貸款提供的抵押擔保是合法有效的,其理由如下:一、據你以上所述,你丈夫設定抵押擔保的房屋屬你倆共同共有的財產。根據民法通則第78條“共...
房屋抵押與房屋租賃一樣,依法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比較常見的矛盾發生于“先已預售,后又抵押”或“先已抵押,后又預售、轉售”的情況。一般認為如果抵押已辦理了他項權利登記而預售未辦預售登記,買受方沒有支付大部分房款未入住等情況,應保護抵押權人的權利,認定抵押合同有效;如果抵押已辦理了他項權利登記,但是預購方已基本付清房款入住、或購房者眾多、房屋已被多次轉售且也基本付清房款的,應認定買...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以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情況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抵押人應當與抵押權人訂立書面的抵押合同,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抵押當事人向房地產所在地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辦理抵押登記應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書面...
張女士:我名下有套房子,去年兒媳趁我生病,偷拿著我的身份證、房產證和私章到銀行辦理了房屋抵押手續,貸款20萬元。現在貸款期滿,她沒錢償還,銀行告到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權,請問銀行有這個權利嗎?我能反過來追究銀行的責任嗎?
劉律師:銀行對你的房屋享有抵押權,因為在本案中你兒媳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表見代理的構成須有3個要件:一是行為人無代理權卻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二是相對人主觀上須為善意、...
一、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在民法權利上是相互獨立的物權
根據我國現行的立法規定,可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權主要是根據出讓和轉讓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以及依國家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作為集體所有的土地因必須先由國家征用變為國家所有權以后才能夠轉讓,所以一般情形下,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不得用于抵押。在民法角度上,土地使用權屬于用益物權。所謂用益物權,是指在他人之物上得以使用收益而設立...